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了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控和监管措施,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1]74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当前,正值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节日期间,活畜禽长途调运频繁,畜禽产品消费量大,防控任务重,防控压力大。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围绕“两个努力确保”目标,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不断强化人畜共患病的防控,统筹做好常见病防治工作,加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两节期间我省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二、当前要重点抓好的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加强基础免疫工作。强制免疫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内容,也是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基础。要根据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办公室对各市秋防督查工作通报的情况,查漏补针,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工作,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挡。切实加强免疫效果监测,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及时构筑有效免疫屏障。
(二)切实加强疫情监测报告。要认真组织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加强病原学监测,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对阳性畜禽及时按规定处置。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对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疫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切实加强监督执法。要切实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饲养、屠宰、经营等环节的监管,严格审查动物防疫条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检疫监管,加大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执法力度,严格查堵病害动物及产品流动,防止流通环节传播疫情。节前,各地要组织一次集中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养殖、屠宰、加工、流通等环节和活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的动物卫生监管,我局将加强对一些市区县的督查工作,确保广大群众两节吃上放心肉。
(四)切实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全面落实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实验室内部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强化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监管,严厉查处未经审批从事实验活动的违法行为。要切实做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
三、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陕西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元旦、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和防控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和应急物资筹备,做到常备不懈。节日期间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突发疫情,要及时报告,按程序采样送检,坚持早、快、严、小原则,力争在最短时间彻底拔除疫点,确保“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要做好疫源追踪分析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追踪溯源。省上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定点联系工作组要与相关市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
请各市区将2012年春节期间(1月22日-28日)值班表于1月5日前传真至我局。
省畜牧兽医局联系人:赵永攀
电话:029-87335754 传真:029-87320374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