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业计财 [2010]145号
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农业局(委),发展改革委(局):
为进一步加强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推进全省大中型沼气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省农业厅、省发改委定于8月上旬对全省2008-2009年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08年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2、2009年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
听取各市项目管理部门及建设单位情况汇报,进行询问和质疑;审核、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档案、财务资料;实地查看项目执行情况;与相关人员座谈,核实情况。
三、检查内容:
1、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计划执行情况、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
2、资金落实与管理情况。包括中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3、项目管理情况。包括“四制”落实情况,工程档案资料收集、归档、管理情况。
4、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及建议。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项目管理的经验、做法和建议。
5、调研修订《陕西省农村能源管理办法》(试行)。
四、检查组人员组成
由省发改委、省农业厅抽调专人组成2个检查小组。
五、相关要求
1.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主动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检查组认真填写《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建设项目检查统计表》(见附件)和《陕西省农村能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对已经完成建设任务,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要抓紧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工作。
2.检查组要严格标准,认真把关,确保检查效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督促整改。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形成检查总结报告。
3.对于问题较多,后期整改不到位的项目,省上将重点进行跟踪督查,并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
4.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确定。
联 系 人:省农业厅 段延民 029-87317113
省发改委 张 军 029-87294242
附件1: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2-1:《陕西省农村能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2:《陕西省农村能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