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标准操作规程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SOP)
为保障产品质量,组织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守的设备及工艺操作规范。
3.3 冷却猪肉 chilled pork
3.3.1 经过宰前、宰后检验合格的健康生猪屠宰后,其胴体经冷却工艺过程,16 h 内使其后腿肌肉深层中心温度达到 0℃~4℃的片猪肉。
3.3.2 冷却片猪肉在良好的卫生条件和车间温度在 12℃以下进行分割,制得的肌肉深层中心温度在 0℃~7℃的分割猪肉,并在后续的加工、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猪肉的温度保持在 0℃~7℃。
3.4 分割鲜、冻猪肉 fresh and frozen pork,cuts
引用GB 9959.1的定义。
3.5 禁用兽药及其化合物 interdictory veterinary drug and its compound
指农牧发[2002]1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中所列禁止使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
4 评审要求
申请组织应依据本标准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按照本标准中5.1.1、5.1.3、5.1.4、5.1.5、5.1.6、5.1.7、5.1.9、5.1.10、5.4.1、5.5.1、5.6的要求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应有3个月以上的记录可追溯。
已通过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申请组织对体系涵盖了本标准要求形成文件的对应条款应列表说明;对体系未能涵盖本标准条款要求形成文件的,应建立文件化的补充体系,加入到原ISO 9000、HACCP的文件中并有效执行。
5 评审要点
5.1 质量管理要求
5.1.1 组织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组织应建立以下基本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a) 质量手册
b) 程序文件
c) 良好操作规范
d) 卫生标准操作程序
e) 标准操作规程
f) 职工培训计划
g) 设备、设施、仪器的维护、校准、校验和保养程序
h) 产品标识、质量跟踪和召回计划
i) 有害微生物检验规程
5.1.2 组织应具有对应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的完善的质量记录。
5.1.3 组织应对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及记录进行控制。
5.1.4 最高管理者应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保证组织内部各层人员理解与实施。
5.1.5 最高管理者应规定与质量有关的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并形成文件。
5.1.6 最高管理者应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管理评审并保存评审记录。
5.1.7 组织应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并予以记录。
5.1.8 组织的资源管理
5.1.8.1 组织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工作环境和基础设施。
5.1.8.2 组织应对所有员工进行教育、培训,使其具备所从事活动的能力和资格。
5.1.8.3 组织的工作环境和基础设施应符合 GB 12694、GB/T 17237和GB 50317 的规定。
5.1.9 组织应对产品实现所需的过程进行控制,并对生产工艺和操作规范形成文件。
5.1.10 组织应制定不合格品控制文件,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5.2 良好操作规范 应执行附录 A 的规定。
5.3 卫生标准操作程序 应执行附录 B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