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党组印发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09年10月19日 来源:驻农业厅纪检组 作者:刘建歧 点击量:
为加强农业厅系统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参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对市(区)县(市、区)管理领导干部任前考试的规定,结合厅系统实际制定了农业厅系统内部干部廉政考试的办法。规定对拟提拔的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任职前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进行廉政考试,考试合格者方能按规定程序任用,不合格者半年内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不予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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