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214—2007代替DB61/T 214-1995
前 言
本标准是对DB61/T 214—1995 《产蛋后备鸡浓缩饲料》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与原标准的差异表现在:
a) 增加了GB/T 18823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b) 对营养成分指标作了如下修订:
—增加了赖氨酸、蛋氨酸、维生素A、维生素D3、维生素E、维生素B2 、铜、铁、锰、锌的含量;
—将磷改为总磷;
—对浓缩饲料营养指标中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钙、总磷、食盐的指标作了相应修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B61/T 214—1995。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陕西省饲料工业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康达尔(高陵)饲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辉文 王耀杰 雷晓军 肖红年 韩晓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蛋后备鸡浓缩饲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蛋白质饲料、矿物质饲料、维生素、微量元素、氨基酸等为主要原料,经加工而成的产蛋后备鸡浓缩饲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917 配合饲料粉碎粒度测定方法
GB/T 5918 配合饲料混合均匀度测定方法
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
GB/T 6434 饲料中粗纤维的测定方法
GB/T 6435 饲料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6436 饲料中钙的测定
GB/T 6437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GB/T 6438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方法
GB/T 6439 饲料中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方法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3885 动物饲料中钙、铜、铁、镁、锰、钾、钠和锌含量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14699.1 饲料 采样
GB/T 14701 饲料中维生素B2的测定
GB/T 17812 饲料中维生素E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7817 饲料中维生素A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7818 饲料中维生素D3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8246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75号令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指标
粉状物,色泽一致,无发霉变质、结块及异味、异臭。
3.2 水分
不大于12%。
3.3 加工质量指标
3.3.1 成品粒度
全部通过2.80mm分析筛,1.50mm分析筛筛上物不大于10%。
3.3.2 混合均匀度
混合应均匀,经测试其均匀度之变异系数(CV)不大于10%。
3.4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GB 13078之规定。
3.5 营养成分指标
应符合表1、表2的规定。
表1 产蛋后备鸡浓缩饲料主要营养成分指标
|
指标
饲喂阶段 |
粗蛋白质
%,≥ |
粗纤维
%,≤ |
粗灰分%,≤ |
钙
% |
总磷
%,≥ |
食盐
% |
赖氨酸
%,≥ |
蛋氨酸
%,≥ |
|
前期(0~8周龄) |
38.0 |
11.0 |
28.0 |
2.0~4.0 |
1.0 |
0.8~2.4 |
2.0 |
0.6 |
|
前期(0~8周龄) |
36.0 |
11.0 |
28.0 |
2.0~4.0 |
1.0 |
0.8~2.4 |
1.8 |
0.5 |
|
中期(9~15周龄) |
28.0 |
14.0 |
33.0 |
2.0~4.0 |
1.0 |
0.8~2.4 |
1.4 |
0.4 |
|
后期(16周龄~产蛋率5%) |
30.0 |
12.0 |
38.0 |
5.0~10.0 |
1.0 |
0.8~2.4 |
1.5 |
0.6 |
|
注:如添加植酸酶,总磷不低于0.6%,并在饲料标签中标注。 |
表2 产蛋后备鸡浓缩饲料主要维生素和微量元素含量
|
指标
饲喂阶段 |
维生素A
IU/kg
≥ |
维生素D3
IU/kg
≥ |
维生素E
mg/kg
≥ |
维生素B2
mg/kg
≥ |
铜
mg/kg ≥ |
铁
mg/kg ≥ |
锰
mg/kg ≥ |
锌
mg/kg ≥ |
|
前期(0~8周龄) |
13500 |
2800 |
30 |
10 |
26 |
300 |
200 |
200 |
|
中期(9~15周龄) |
13500 |
2600 |
30 |
6 |
26 |
200 |
135 |
135 |
|
后期(16周龄~产蛋率5%) |
13500 |
2600 |
30 |
7 |
26 |
200 |
200 |
270 |
|
注: 当使用有机微量元素添加剂时,浓缩饲料中微量元素的值可以相应降低,并在饲料标签上注明使用有机微量元素添加剂的产品名称及其添加量。微量元素含量的上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
感官评定。
4.2 粉碎粒度的测定
按GB/T 5917执行。
4.3 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按GB/T 5918执行。
4.4 粗蛋白质的测定
按GB/T 6432执行。
4.5 粗纤维的测定
按GB/T 6434执行。
4.6 水分的测定
按GB/T 6435执行。
4.7 钙的测定
按GB/T 6436执行。
4.8 总磷的测定
按GB/T 6437执行。
4.9 粗灰分的测定
按GB/T 6438执行。
4.10 食盐的测定
按GB/T 6439执行。
4.11 卫生指标的测定
按GB 13078中有关规定项目的检验方法执行。
4.12 铜、铁、锰和锌的测定
按GB/T 13885执行。
4.13 维生素B2的测定
按GB/T 14701执行。
4.14 维生素E的测定
按GB/T 17812执行。
4.15 维生素A的测定
按GB/T 17817执行。
4.16 维生素D3的测定
按GB/T 17818执行。
4.17 赖氨酸、蛋氨酸的测定
按GB/T 18246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批次
以同批原料、同一配方、同一设备,每日生产量为一个批次。
5.2 采样
按GB/T 14699.1执行。
5.3 检验
5.3.1 出厂检验
出厂产品由生产企业质检部门负责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粗蛋白质。出厂产品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5.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生产原料、配方及制造工艺发生较大改变时;
b)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有关部门监督检验或抽查时。
5.4 判定规则
饲料产品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按GB/T 18823执行。
5.5 复检规则
产品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应重新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品。
6 包装、标签、运输和贮存
6.1 包装
包装物采用对产品质量无影响的材料,包装规格净含量为5kg、10kg、20kg、40kg等。也可根椐用户要求的规格包装,其包装净含量的允许误差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
6.2 标签
按GB 10648执行。
6.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的物品混运。
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贮。产品保质期:一、四季度60天,二、三季度45天。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产蛋后备鸡浓缩饲料的推荐使用比例
|
适用对象及适用阶段 |
浓缩饲料(%) |
玉米(%) |
麸皮(%) |
|
前期(0~8周龄) |
30 |
62 |
8 |
|
前期(0~8周龄) |
35 |
65 |
- |
|
中期(9~15周龄) |
30 |
60 |
10 |
|
后期(16周龄~产蛋率5%) |
30 |
60 |
10 |
|
注:生产企业在标注使用说明时,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浓缩饲料的推荐使用比例。 |